我並不是一個肉麻的人,真的不是。
我也不想噁心到誰所以這種東西只好放這邊了。會點進來的絕對不會是被逼的
是,我喜歡你
你的頭髮、臉、嘴唇、脖子、手、指甲、腳趾
你那某個部份的我非常討厭的個性,對、我依然喜歡
我並沒有強力的包容心之類的東西,我只是真的連我討厭的那部份的你一起喜歡
而且是很徹底的,我連討厭我的那個你都喜歡著。
志輝說過:"如果你是問喜歡的話那就不要理由啦,喜歡anyway是一種感情上的狀態,是不需要理由的,只跟個人的好惡有關。"
對我來說,用我自己的方法做事,結果自己並不滿意,別人卻十分讚賞,那是很痛苦的感覺
我不能夠違背我自己想要做什麼,因為那才是我
或許是假清高的我,但有些東西就算是假的,也很珍貴。
因為更多的人從來就不曾擁有過。
有些樂器演奏者的肢體擺動十分的誇張/刻意,那是因為他所演奏的音樂沒有辦法完整的表達出他所要傳遞的事物。真正的大師,一段旋律就讓你感動莫名。
或許你知道,或許你不知道
或許你不在意,或許你在意到不能再有更多一分的在意。
有沒有嘗試過做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?或者換句話說,做自己?
當我對他說出"那又有什麼好聊的呢"之後,他似乎是將我當成空氣了,我原本以為至少這個depatrment至少可以分出一些真正有思考的人,似乎我錯了。還是說因為這裡的學制太差?
請相信我,請相信我的出發點是善的。我的作為是善的。
Yours, Panb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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